天津地税app是一款手机办税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为用户提供一个手机服务平台,让办税可以更加的便捷,在天津地税app中可以申报、预约、进行各种税务方面的操作,省去了大家来回跑腿的麻烦,让税务办理更加的简单,喜欢的朋友赶紧下载吧。
软件介绍
天津地税app是从PC端到移动端的全方位服务延伸。天津地税app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特色说明
1、政策公告、办税大厅查询等各类公众服务,自然人各项税费查询服务。
2、个税完税证明打印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等。
3、天津地税APP打通国税数据,可查询车购税信息、发票验伪信息等国税数据。
基本简介
一、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2016年8月1日前,按照现行征管渠道组织入库,8月1日后,另行公告。
二、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营业税减免税行为,2016年8月1日前,向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营业税减免税手续,8月1日后,另行公告。
三、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代开不征税发票。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不征收营业税的行为,须持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文件应同时具备红头、文号和印章等要素,收回事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资料,填写《试点纳税人拆迁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备案表》(见附件),向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不征收营业税备案手续,主管地税机关将相关资料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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