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受3DS和NDS掌机玩家熟知的R4烧录卡厂商日期被日本东京法院宣判,他们必须赔偿任天堂以及其他49家游戏厂商约9500万日元的巨额赔偿金,这让致力于打击盜版的任天堂及众多厂商们再度取得一场重要的胜利。
日本任天堂在官网上宣布,根据日本“防止不正当竞争法”,R4烧录卡等三家东京厂商遭判赔 95,620,005 日元。除任天堂外,其余联合提告皆为日本游戏大厂,包括 CAPCOM、NAMCO BANDI、KONAMI、SQUARE ENIX和D3。
据悉NDS烧录卡能破解NDS游戏软件防护机制,並提供记忆储存功能,却也助长了盗版游戏软件的流通渠道,让游戏厂商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任天堂曾于2008年联合日本54家游戏厂商,控告包含R4在內的5家NDS烧录卡进口及销售商,就非法拷贝游戏软件的贩卖销售问题,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隔年,法院也做出判決,宣布相关烧录卡产品皆禁止进口和销售,库存必须全数强行销毁。日本经济产业省也于2012年年底正式宣布,禁止该非法复制盗版软件装置输入日本。